保密就是 保安全 保發展
企業的發展歷程,技術、經營、信息及歷史面貌…是幾代企業員工勞動和智慧的結晶,所以我們有責任共同去守護這份來之不易的成果。在商戰中,一句話泄露了天機,都可能使生意失敗。保密工作對公司的發展是十分必要的。遵守保密制度,保守公司的機密是每位員工的責任,更是每位員工應盡的義務,它將成為現代企業的標準。
保密宣傳教育是保密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,是企業宣傳教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、強化保密監督管理、提高保密技術防護能力、推動保密工作科學發展的基礎和先導,所以,做好保密宣傳教育意義重大,而保密宣傳教育,重在實效,只有實實在在有針對性的去做才會收到應有的效果發揮應有的作用。
為了深入宣傳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》,進一步增強集團干部職工的保密意識,促進保密工作科學發展,在集團領導的高度重視下,結合工作實際,集團保密辦認真組織開展了保密宣傳月活動,集團保密辦邀請到錦州市保密局朱敏局長來我集團現場授課,朱局長以“認清形勢、努力做好新時期的保密工作”為題目,主要分三個部分來詮釋保密的重要性。
第一部分 保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
首先,從黨和國家的角度理解保密工作,保密工作是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重要保障,是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的基本保證,同時,保密工作也是維護國家政治、經濟、國防、外交、科技等安全的重要基礎;
其次,保密工作是各單位管理水平的綜合體現,保密素質是各單位干部職工政治素質的重要內容。保密意識是各單位干部職工政治意識的重要體現。懂不懂保密、會不會保密、能不能抓好保密,直接體現一個單位領導干部的政治責任感、政治敏銳性和行政領導力、執行力以及風險管控能力。
第二部分 保密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,主要兩個原因,一是外部竊密壓力持續加大:竊密主體多元化、竊密領域不斷擴大、竊密方式多樣、先進的竊密技術等;二是內部保密防線還不夠堅固:缺乏保密意識和保密常識,過失泄密頻發高發;保密工作制度執行不嚴,徒有其表,成為泄密的主要根源;網絡泄密現象嚴重,由于保密管理跟不上信息化快速發展步伐,網絡成為泄密的主渠道、重災區。
第三部分 怎樣做好新時期保密工作
一、認真貫徹落實《保密法》
首先,我們要知法、懂法;保密法定義了國家秘密,規定了國家秘密的范圍,國家秘密受法律保護。 一切國家機關、武裝力量、政黨、社會團體、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。
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,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。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獲取、持有國家秘密載體;買賣、轉送或者私自銷毀國家秘密載體;通過普通郵政、快遞等無保密措施的渠道傳遞國家秘密載體;
郵寄、托運國家秘密載體出境;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,攜帶、傳遞國家秘密載體出境。
二、提高保密意識 強化保密管理
保守國家秘密是《憲法》規定的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,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涉密人員必須承擔的責任,保密工作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。但這項重要工作,卻往往被有些同志所“忽略”,“說起來重要,忙起來不要”和“無密可保,保密無用”的思想,淡化了人們的保密觀念,放松了應有的警覺,致使泄密事件不斷發生,給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了嚴重的損害。
最后,朱局長同我們一起觀看《手機背后的諜網》警示教育片。本片以斯諾登披露的美國國家安全局“棱鏡計劃”和中國互聯網新聞研究中心發布的《美國全球監聽行動記錄》為背景,介紹了近年來手機已逐漸成為泄密、竊密的主要載體,在手機背后有一張看不見的諜網正在不斷張開,給國家安全和利益帶來了嚴重威脅。本片根據中央和國家規定,梳理出涉密人員使用手機應當遵守的十二個“不得”:不得在手機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;不得在手機上存儲、處理和傳輸國家秘密信息;不得將手機連入涉密信息設備;不得在手機上存儲涉密人員的工作單位、職務、手機電話號碼等信息;不得在涉密活動中開啟手機位置服務功能;不得在申請手機號碼、注冊手機郵箱或者開通其他功能時,填寫禁止公開的單位名稱和地址等信息;不得使用未經國家電信管理部門進網許可的手機;不得使用境外機構、境外人員贈送的手機;不得將手機帶入保密要害部位、涉密會議和涉密活動場所;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門使用手機;不得在使用涉密信息設備的場所使用手機進行視頻通話、拍照、上網、錄音和錄像;不得使用商用加密手機談論以及存儲、處理和傳輸國家秘密信息。只要涉密人員嚴格做到這十二個“不得”,國家秘密就不會通過手機泄露出去,就能最大限度地減少手機泄密、竊密事件的發生,讓手機不再成為“貼身間諜”。
通過保密教育,我們更加認識到增強保密觀念,保守企業秘密是每位員工必須履行的職責和義務,我們必須增強保密觀念,嚴格遵守保密規章制度,從一言一行做起,自覺履行保守秘密的神圣職責。我們要堅決做到:不該說的機密,絕對不說;不該問的機密,絕對不問;不該看的機密,絕對不看;不該記錄的機密,絕對不記錄。我們應該自覺遵守保密法律法規,自覺履行保密義務,堅決地同失密泄密行為和竊密行為做斗爭。
集團保密辦 彭志敏